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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集成商入围采购公告

日期:2018-12-07 来源:浙江中诚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委托,就所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本级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集成商入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1、招标文件编号:ZJZC-2018-1130
2、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本级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集成商入围采购,入围有效期为3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安防系统安装、维护相关的经营范围;能够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和服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或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的。(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出具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开具,不同于存款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提供2017年1月1日起到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6)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纪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下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标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投标人股东中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或相关承诺书)
(11)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不当经济往来及利益关系(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12月04日至2018 年12月13日, 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楼)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料;
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6、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 年12月26日9时整 ,其后所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整
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剧院路1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10楼1023会议室
地址: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钱江新城剧院路1号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1012687982701
9、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部门(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投诉。
10、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地址:剧院路1号
联系人:许谦     联系电话:0571-87216195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楼
联系人:李苏玲      联系电话:0571-88259227-8003
传真:0571-88259337
(3) 督管理部门: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许国华    联系电话:0571-87216023
12、本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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